那年,我们高一(三、四)

发表于 2006-08-03 22:10:27

(三)
 
摸底考试状况凄惨,在眉儿前面,有好多好多个陌生的高分,这其中,她注意到一个叫江岚的名字,这是一个什么都很棒的女生,美丽、聪颖,也正是这一切的优越使她不得不自负,谁都承认,她实在太优异了,以至于没有一个人会对她的自负产生异议,好象对她来说,这是理所当然的。
 
然而,眉儿不喜欢她,一开始就不喜欢,她觉得江岚好做作,爱慕虚荣,尽管是从心底里佩服她,但她无法使眉儿产生好感。她和眉儿似乎天生就是两个世界的人,江岚喜欢张扬,任何一方面都张扬,眉儿不是,虽然她很爽朗,但大多数时候她喜欢徜徉在自己的世界里,显得很安静。然而江岚的出色,会使眉儿有一种若有似无的自卑,觉得自己是只丑小鸭,这是眉儿从未有过的心境。眉儿已经习惯了高高在上的感觉,从小学到初中,没有什么时候,自己不是让别人望尘莫及的,这许多年来,这种感觉筑就了她要强的性格,把这种性格深深地烙进了她的生命里。
 
可是测验的连续失利,眉儿开始不知所措了,好象周围的空气都凝滞了,要在这里找到自己的空间呼吸实在太困难、太困难。在她前面,有江岚,有咏儿,还有张翔,似乎都是不可逾越的高分啊。怎么办?
 
这个深秋并不太冷,然而在这里,第一次离开父母寄宿在学校,挣扎着寻找自己的位置的眉儿,觉得好冷、好冷……
 
(四)
 
幸好,眉儿有一群可爱的室友,像茜茜,信奉“好女十八嫁”,想法古灵精怪;像芊芊,气质中透着恬静的美,百分百的淑女;还有小芒和袁文那种“猫类女生”,是那种随性、大胆,又爱叽喳个没完的类型。
 
眉儿最喜欢和芊芊一起,可能是她的柔弱特别叫人怜爱的缘故吧。
 
“喂,芊芊,看前面,嘉明,是嘉明耶!”
 
“知道了,别叫那么响!”芊芊脸上泛过一丝红润。
 
一个身材高大,长相帅气的男生抱着个篮球与她们擦肩而过,好像还微微看了芊芊一眼,女孩的脸更红了。
 
美女就是有回头率!
 
男生就是嘉明,已经高三了。芊芊是初中从这所学校直升上来的,初二时的一场篮球赛上,她第一次见到了嘉明,那时他是高一的主力。而芊芊,在志愿者服务队里负责给球员送水。
 
“你真棒,喝口水吧。”
 
“噢,谢谢。”
 
满头是汗的男生憨厚地朝芊芊笑笑,接过水来仰起脖子一饮而尽。男生擦了擦汗,又忘我地投入了比赛。阳光下,他高大、矫健的身影是如此耀眼,他是如此纵情地挥撒着青春的光芒。
 
女孩是很敏感的,此刻芊芊的视线只停留在他身上,久久不能移去。
 
也许男生不会记得那个说话怯生生,给他送水的小妹妹,也是,这样的一个那么小的细节能在他的记忆中留下什么呢?然而芊芊却不由自主地从此注意起这个男生来。食堂里,她会因为看到了他而兴奋地吃不好饭;操场上,她会因为瞥见了他而放慢脚步;每一场篮球赛,她都会去默默地为他加油……再后来,从朋友那里打听到,他叫嘉明。
 
两年过去了,芊芊仍是默默地关心着他,而他,也许连芊芊的名字都还不知道。
 
唉,女孩啊女孩。
 
眉儿似乎想起了什么,问芊芊:“今年他好像是高三了吧,那他明年……”眉儿突然止住了。两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了。对芊芊来说,最想做的事就是能够认识他。是啊,两年了,如果连认都不认识,那又算什么呢?可他是高三啊,是一点都不能分心的,如果因此影响到他什么,那芊芊是怎么都不愿意的啊。可是,也许她再也见不到他了,再也不会有机会了。此刻的芊芊,在沉思着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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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我们高一(一、二)

发表于 2006-08-03 21:39:18

突然翻开自己高一暑假里写的小说,面对过去如此青涩的自己,面对昔日同窗,面对初恋的感觉,真的好温馨,又好怀恋。过去自己竟能写出那么长的东西,足足六千多字的回忆录式小说,现在没那耐心也没那勇气了,可能人越成熟,越妥协于现实就会越浮躁吧,连文字都吝啬了。现在把那篇小说贴出来,就当是一种纪念吧。

 

                                                                        那年,我们高一 

 

                                                                                

                                                                                 (一)
 
          眉儿独自一个在马路上走着,头顶上的知了吵得人心烦,手里抓着那张刚领到手的零志愿某市重点录取通知,眉儿的心出奇地平静。原来,“梦寐以求”在得到之后也不过如此,没有开香槟庆祝,没有朋友的欢呼,没有激动的痛哭一场,也没有疯得彻底一回。有的只是火辣辣的日头,和没完没了的知了叫声。 
          回望读了四年的初中的老学校,眉儿倒是真的不舍。人就是很奇怪的,当初校长们苦口婆心地劝她直升的时候,眉儿是铁定了心放弃的,说是呆得厌倦了,看了这地方都觉得讨厌。现在终于可以潇潇洒洒Say Goodbye了,眉儿却怎么也潇洒不起来,过去的四年一幕一幕地在她眼前浮现。其实,呆在老学校也蛮开心的,何必非要苦苦去拼那人生地不熟的市重点呢?她想念退休的班主任,年级组长,想念那帮和她一起闹了四年的同学。实在太遗憾了,阴差阳错地,这个班级居然连最后的告别Party都没开过,就这样不声不响地分开了,留下的只有一张毕业照和几张同学录而已,眉儿叹了口气,上了回家的公车。
 
                                                                                          (二)
          全新的开始,眉儿是怀着对老学校的无比眷恋走进着所闻名遐迩的市重点的,穿着整套的新衣服,眉儿的心情并不兴奋,相反,是深沉。从眉儿报考这所学校起,她就知道,这里的竞争将会是她从未遇到过的。
          眉儿安静地看完这里的每一幢房子,这里真的好大,是老学校的几倍;这里又真的好陌生,没有任何一点的亲切感。好象,这里的一切都是蓝黑色的墨水浸润的颜色,眉儿知道,有好多能人都在这里的许多个角落挥洒过他们的墨迹,好象,这里处处都透视着激烈的竞争。
 
          这一天,眉儿安静得出奇,她想了好多事,想了过去的四年,想了未来的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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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生活

发表于 2006-08-03 12:57:56

  今天妈妈不回家,晚上一个人。

  一直以来,我好像都很喜欢一个人过一个晚上,听歌,录歌,写博,闲逛,哭……还没想好今天晚上做什么。很享受这种孤独的自由,三年以前的我,在孤独中只是享受;现在的我,还是很享受,可能是享受久了吧,偶尔也会害怕孤独,女孩到女人的转变吗?

  一个人在家乐福古北店的货架之间穿梭,寻找自己的龟苓膏牌子,一边哼着小学五年级就会唱的,到现在才开始很喜欢的孟庭苇的老歌:“坐在已过了站的地下铁,看着每一张好陌生的脸……”

        或者,挑一个不太有星星月亮的晚上,穿上高跟鞋,从家里出发,沿着家门口的那条路向东走,穿过了一条又一条南北向的马路,最后在遵义路口停步;然后右拐,开始穿越一个都市的繁华,好像在繁华里更有安全感吧,因为在繁华里自己总是不起眼的,然后继续着孟庭苇的老歌:“独自走在街头来来回回,忘了你根本就不会出现……”

  一个人在网上等邮件,等来只字片语;一个人在博客上看留言,看见有人读懂自己;可以证明自己被人惦记着,有一种平和的温暖。

        现在坐在办公桌前,做着整个办公室只有我一个人会做的事:写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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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夕-二胡

发表于 2006-07-31 23:52:51

        今天又去了妈妈的学校,照例又拉了二胡。

       
我好像真的就是这样的,尝试过了一样自己觉得好的,就不会再去尝试别的东西,就像吃了绿芙蓉的龟苓膏就没再尝试过其他的牌子,南食的桂林米粉每次都点酸辣笋尖粉,一个人走进"晓食人间"只会点一品香拌面……

       
记不清从什么时候开始,我手中的弓和弦从琴筒里发出的声音已经不那么刺耳了,心里很安静的时候,可以连着一个小时不停地在空弦上练习内外弦切换,反复地听着DA两个长音,仿佛整个心都被掏空了,这种乐器,即使没有旋律,单是音色就已经能把人逼得无所遁逃,原形毕露了。

        
我知道,过久地执迷于一件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与其说是痴心,不如说是执妄,是贪心。而这执妄,这贪心又源于不甘心,不甘心又源于太自我。

        
大概我们这群人从小就很优秀,别的事情,只要用过心,结果都是与努力相匹配的,任何方面都一样,于是习惯地无意识地把这个定律套用到感情上,以为只要用心认真,专一地付出,人心总会被打动,一旦得不到,只有更认真、更专注地付出,以为这样才能震撼到对方,即使不是爱,至少在他心里我是特别的一个人,幻想等到某一天,机缘到了的时候,这种震撼突然变质成爱了,让他觉得原来自己身边一直都有一份这样执著又珍贵的爱情,又是来自于这么一个自己熟悉又优秀的人,过去一直视而不见真是太傻了(张宇的《小小的太阳》听多了)。于是才会觉得自己这么长时间没有白等,这么多付出没有白费,这一切都是值得的。

       
而在这一天到来之前,就只是付出,因为如果停止,就意味着前功尽弃,意味着认输,而如果继续执著,至少最终的结果还没有定,至少自己还没有输。

        
或许,这层心理一直都是躲在所谓的身无退路,所谓的用情至深的外衣之下连自己对自己都不敢承认的吧,所以就这么一直跟自己耗下去,耗尽了所有的感情,所有的精力,弄得身心疲惫,形销骨毁,却不知是走进了一个自己给自己写好的悲剧里。

       
七夕夜里,我是那么的痛,痛得不得不无情地剥开自己,我必须找到我的爱到底偏差在哪里,因为真正的爱情是给人幸福,不应该是那么痛的,痛定思痛,或许我真的找到了原因吧,或许我自己以为的一片痴心里,有很大一部分只是我"以为"的而已。

        
也许我还是没有停止爱他,因为一个人唱《执迷不悔》的时候自然又投入,而唱《很爱很爱你》却总是流于做作。但愿,我没有自己"以为"的那么爱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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