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个永远
高原 · 雪山 · 静湖 · 一直是旅途
眉 发表于 2009-06-24 00:05:19
云南之行是漫长又仓促的,一半的时间用来赶路,总是连着四五个小时在车上颠簸,一圈一圈的盘山公路上去了又下来,足够消化掉上一站匆匆而过的欣喜。同车的散客团里遇到只身从深圳跑来的维尼姐姐,是那种足迹无数的驴友,听她的游记是可以半天接不上一句话的。说就是给自己放个假,行程不定,已经在丽江发了三天呆,于是找个散客团爬爬山,之后可能去兰溪,也可能不去了。她说,走多了,看什么都无所谓,惟旅行的感觉而已。
那似乎就成了我的整个行程的题记。旅途寂寞,崇山峻岭隔绝着,行囊的笨重愈显得孑然一身的单薄,车窗外飞驰的景物总是相似,但是有倾洒一路的阳光和思绪一起纷飞。一车来自天南海北的散客一路同行,不必知道谁是谁,只是日落以后再要翻山越岭不会因为孤单感到害怕,有的时候需要的可能就只是这样一个陌生的人群,有一个座位可以安置其中,让人感觉到安心,却不会有谁来侵犯到谁的空间,距离刚刚好。能碰到维尼姐姐那样能聊得起来的人,纯属运气,我们两个刚从牢里放出来的听她从西藏说到欧洲,在离家千里之外的大山深处YY更远更高的山川,长长的旅途也活了起来。
再就是路边买的草莓,山里人自家种的,刚摘起来,十块钱一大筐,个头最大的有半个小拳头那么大,鲜艳欲滴,一大口咬下去,又凉又甜的汁里有阳光的味道,咬掉了剩下根拿在手里,一朵朵翠绿的,也好看。
西部的日出晚日落也晚,六点多起床就能看日出,到晚上八点才近黄昏,天如果够晴朗,入了夜星星堆满天,密得像梵高的画,夜空蓝得很深很深。到丽江的第一个晚上,我和熊坐在接机的小面包车里,各自趴着两边的车窗一路仰望星斗,哈着腰,歪着仰起脑袋,仿佛在看两个小孩子的童话。
初到青藏高原的时候正是黄昏迟迟,爬了一天山倒在车里昏昏沉沉,车窗外出现余晖中的牧场,稀稀落落搭着一些木头架子,搭成大大的“卅”字形,后来知道那是藏民晒青稞用的。听见李导说,我们到了青藏高原的最南端。
我事先并不知道会途经青藏高原,只觉得不可思议。置身这片土地上就是不可思议的,人们紧挨着自己无法涉足的领域生存,时时经受着与自然的对峙和妥协,在这里,对生存的信仰与膜拜是最浓郁的主题。像传说中的香格里拉,是藏民心目中的天堂,然而真正的香格里拉只是个口耳相传的意境而已,有雪山,有草原,有遍地花开,有阳光,有牛羊,当自然看上去不再荒蛮与严酷,就是他们的天堂。
他们至今流传着原始的舞蹈——一个年轻力壮的汉子,围着篝火不停地跳跃翻身打转,一边有人把刚烤好的整只牦牛高举过头送来给客人享用,仍然看得到他们对火和食物的原始的崇奉。席间常有家中长辈来给客人祝酒,藏民从来不会吝啬给客人的祝福,倒满酥油茶和青稞酒,端起酒杯,每次都要喊过“扎西德烈”(藏语的祝福语)再一饮而尽,随后用汉语说祝大家身体健康,生活幸福,要不是亲耳听见,很难想象他们发声方式的特别,那么低的语调,每一个音节都像是有深不可测的共鸣腔,着实地穿透周围的空间,掷地有声,余音了然,听他们唱歌只需要音准,音质似乎是与生俱来的。
在连氧气都打折扣的土地上,他们用热烈犷悍来支撑着自己对抗着对他们并不宽厚的自然,信仰也变得单纯执念。说起话来有点羞涩的小喇嘛,站在太阳底下,眼睛眯成一条缝,看起来像总是笑笑的,说从十几岁出了家就几乎不回家了,一直住在寺里,问他后不后悔,说有时候有一点后悔有时候不后悔。
他说这里的僧人每年都会去梅里。梅里是藏传佛教的神山,每年都会有信徒用五体投地的姿势膜拜它绕行一圈,日夜不停歇,叫做朝圣。梅里的雪峰据说有变幻无常的暴风雪和雪崩,至今没有人登过顶,因为它的神秘不可攀越,于是被选作了一个神化的寄托——这里的人们都要比别人更知道人之于自然的无奈和无力,仿佛他们的生存都是自然的宽厚和恩赐,他们只有完全地臣服和尊崇,才能诉求平安。
去梅里的路上会先经过一座叫白马的小小的雪山,如同它的名字一样俊美。我跑去离山顶不远的积雪上,近在咫尺的山头就藏在一抹一抹的白云里,直射的阳光穿透云朵照在积雪上散成迷幻的荧白,好像不那么遥远的天空也给照得泛了白,不再是湛蓝湛蓝的。石子路旁两块竖石像远古的碑,高过雪山峰,高过白云,立在天地的尽头,我被一种苍凉孤寂的感觉震慑,那么强烈却无关任何一种情感,它就是在意识的断层处震慑而已。
我喜欢这座俊美的小雪山胜过梅里,不管它四千多米的海拔一脚深一脚更深地往雪峰高处爬,雪地里的荧白亮得刺眼,风掠过各个山头一路爽朗地呼啸着,我终于承认爬不到山顶的时候,转个身,一屁股坐在雪上,一爪子一爪子扒着雪划下来,捏着冻得几乎没了知觉的手,笑出了声。然后站在大路上晒屁股,到底离太阳近,一会儿就干了。
于是觉得连日的山路颠簸是值得的,司机累的时候跟着他听芙蓉姐夫的歌也是值得的,在飞来寺七个人吃三盆草对付一顿饭也是值得的,很偶尔会路过山里的小县城,像德钦和奔子栏,每次都要想起《非诚勿扰》里那段:“先坐飞机到昆明,再坐一天的长途车到蒙自,再坐汽车到屏边,再坐一天的拖拉机,一天的牛车就到我们家了。”泸沽湖也是这么一个地方,离丽江单程七小时,但最后七小时的奔波只消于水中一片云的倒影。
我坐在木船上,黝黑的年轻人卖力地划着桨,桨割破蓝绿色的酽酽的湖水,撒下一捧晶石,湖水摇曳着融化了晶石,很快又酽酽如镜。真的置身画中,反而感觉平静,在一个人的如画世界里,很太平,这个世界里的一切都归自己,可以恣意玩味,任凭自己。透明地蓝的天,润泽地蓝的水,水里的丝丝的云,长着水草的泥石的浅滩,浅滩旁木板铺的码头,宽宽的一道一道,码头上两棵小柳树歪斜着交错着,晨曦里并排泊着猪槽船。里格半岛最末端,“彼岸”的水边平台上,一张沙发,一挂红纱窗帘,一条柳枝,一汪湖水,一束阳光,一杯茶,一个人,一上午,就是一辈子。
离开那天,我和熊坐在码头上等太阳升起,屈着膝盖,抱着,两只灰灰的跑鞋踩在临水那块木板的边上,正下方水底椭圆形石块的缝隙间,几根茎牵着几朵白色小骨朵漂在水面上。我从未像那时候那样沉静过,也没有像那时候那样像自己过。如果能饮下漂泊,如果能习惯寂寞,那么一直是旅途,是不是也是幸福的着落呢?
旗袍狂想
眉 发表于 2009-03-29 23:32:49
睡到自然醒来,因为夜里睡得太死,醒来有一种隔了世的轻飘。做一小段瑜珈,拉拉手筋脚筋,爬起来,冲个热水澡,于是新的一天合我意地开始了。合意得益于忘却。前五天的记忆仅剩下聊天记录里又多了哪些俏皮话,是我唯一愿意记得也能够记得的东西。聊天记录里的日子显得空荡荡的,我一刻不停地忙着我一刻不停去忘却的事情,非如此,要么我再也混不下去,要么我再也不要思考。
球是一直照顾着我的情绪,随时照看着不让它泼翻出来,于是我才得以一些平静的时候,得以坐在落地灯蕴蕴的黄光里对着电脑码码字。三月到底是要过去了。
上周看央视放《倾城之恋》,是实在写不出东西来还是为了省成本什么的,那么多的人瞄上张爱玲搁了几十年的作品,反正她的稿就这些,等到被他们败光了也就无可败了。她的稿子从来也不是情节至上的,要拍片注定是吃力不讨好的事情。曾经我一直钦佩她说故事可以完全隐退在故事的背后,近来复读换了想法,其实她的每一个字每一段话都在标示她是张爱玲,她的张扬的写作手腕,她的严丝合缝的铺陈逻辑,细密到每一句对话的衔接都能推敲,她全然地去扮演每一个角色,故事里的人的每一寸感受,她都替他们感受过。读她的稿,其实是在丝丝点点地了解极尽复杂的张爱玲,她只是把一切都装在“不屑”的壳里而已。
要拍她的片,需要有千丝万缕的神经微元,不然最好不要。《色戒》拍成那样是值得称赞的,拍到了人心,只是环境简单化了;《半生缘》不出预料地只取了情节,还好它老老实实抄了对白,所以比琼瑶片胜了不少;这一部《倾城之恋》看来是只抄了几个主人的名字,连情节都不肯老老实实地抄,按说是实在没看头的。我单是看见白流苏的几件旗袍做得不错,尤其是月白的那件,多看了几眼。
旗袍这个东西被认为是女人最性感的衣服,是有道理的,既修饰了曲线又最大程度地表现了它,侧边的开衩有欲语还休的意味,开高开低尚要斟酌,高了轻挑,低了迈不开步子,所以非要量身订做。记起《一世情缘》里的台词:“女人一旦穿上了旗袍,这一辈子就被束缚住了,人不能胖,背不能驮。”在穿旗袍的年代里,女人的身体一直是被束缚住的,行动不能夸张,出入也不得自由。也许正是因为身体被束缚住了,才生出许多因为不甘禁锢而出尘拔俗的女人,她们从束缚的身体里挣脱的思想可以很鲜活也可以很深刻。或者身体被束缚也是好的,穿着旗袍要求人时时保持谨慎和优雅,所以那个年代的女人有着苛求的心,会耐着性子去雕琢她写的每一个字,如出名的裁缝师傅做每一件旗袍一样严丝合缝,精雕细琢。
当旗袍从年月里淡出,女人的身体和行动获得了无限的自由,动笔头的女人于是理所当然地把笔头放在自己的身体上,又直接又畅快地写着,自然是懒得去研究思考的部分。于是从前那个年代的稿子难有后继,弥足珍贵,被人翻不完地翻着,拍不完地拍着。
我在看球送的书的时候想起这些,于是搁了书,跑上来写两笔,长出一口气。
我想念我的年轻时
眉 发表于 2009-02-06 23:17:27
我想起中考的时候,每天复习到凌晨两点多,早上六点起床上学。那时的自己很坚定,从来没有彷徨过,有一个很大很大的未来在前头,从来不怀疑:未来应该是美好的。我记得那时天天从学校门口出来,要走好长一段路才到车站,我天天和不怎么和得来却住得很近的女同学一起回家,天天心不在焉地听她不停地说我并没有兴趣的话题,一路上要经过卖一块钱粽子的地方,还有卖一块钱四个生煎馒头的地方,那时没有花钱的习惯,粽子和生煎馒头如果不是觉到饿了是不会买来吃的,天天必经的还有一个音像制品商店,那是我最乐意经过的地方,店外面用喷漆喷了十来个明星的照片做装潢,右手边数过去第二个就是露个小虎牙的张信哲,我每天经过看见的时候就会很开心,到我初中毕业喷漆都没有脱落,只是颜色淡一点。现在一定没有一个音像店会用风吹雨淋几年都不会脱落的油漆去印几个明星的照片做门面了,没人能保证谁的人气能像喷漆一样持久。
加班很困的时候讨来Tonny录的压箱底的歌,嫩得不像他的声音认认真真地唱“那一场雨中我在学校操场叫到喉咙沙哑”,每一个音节用力怎么收放,拖到什么长度都像是仔细琢磨过的,像中学生做作业认真写每一个标点符号。我顿时掉进水一样的岁月里不能自已,怔怔地看不清屏幕上draft的邮件,这些日子,我是一直怀念着那么年轻的时候,那时的泪水都是纯净的,天是碧蓝的,忧郁是透明的,世界是开阔的。Tonny曾经说一个人开始怀旧就表明他已经老了,我只是觉得,当现状时时要让自己窒息,未来又渺远不可及,他除了自己的过去还能想念什么呢?怀旧,只是因为他现在过得不好。
曾经的未来开始的地方
眉 发表于 2009-02-01 21:22:04
昨天睡醒的时候收到拉拉的消息,约在五角场见,本来这个假期没有排好去复旦的计划,不想就这么去了。如果复旦离我不是这样的远,我不会一年才这么好好地逛一次,十一月的时候是看摇滚音乐节演出,下了班直奔相辉堂的,只记得台上一个乐队认认真真在演,后面一个穿大红衣服的家伙时不时“不小心”从后台跑出来,再跑回去,现在的孩子们真是没有舞台意识;再前一次去是在bolzanow租在南区后面的房子里,就是喝她家里酿的葡萄酒那次,反正像这样在本部晃确是一年以前的事了。过年的时候本部空荡荡的,我的新烫的卷发不用和学生装扮擦身而过,时时提醒自己已经离开了多么久。
旦苑的样子旧了许多,光华大道的梧桐依然剩了光秃秃的枝干,不记得三教前地砖的颜色是不是一直这么像蒙着灰的,只不过我还是喜欢一脚一脚踩在它方方正正的格子里走过去——没怎么变,对于离开很久的人来说是好的,能留着所有她希望它们留着的东西,除了那些被时间消磨掉的记忆。但对于一直在这里过着的人们来说,没怎么变,是要生厌倦的,诚实地说,如果我没有离开,一定就会像拉拉一样厌了这里,四年,也许刚刚好。
除了光华大道上树杈之间的落日,大四时候常常看到的样子,我依然会喜欢它简单柔和的美,只是当时的我不会想到,某年某天回到这里,会在这样凌乱无聊的心情中。站在我曾经的未来开始的地方,觉得自己有些狼狈。
回程轻轨上删着手机里很久没清理的短信,零零碎碎的有三个多月,不太惊讶地发现,除了短信,之前三个月的生活几乎没有在心里留下任何的痕迹。曾几何时,我在博上写道:无论如何,我的生活不会苍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