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

发表于 2010-01-01 23:05:44

不用好久不写那种开头。

    单想起《梅兰芳》里头黎明把很厚的灰尼围脖解开来,露出刻意蓄的半脸胡渣,和故意打伤寒针发烧退了皮的嘴唇,在一片惊呼声中,对着一群中外记者和日本军官说:“今儿又出来和大家见面……”明明是很久没出来的,出来了又是这样的让人惊诧的仪表,用一句“又出来”带过,避开了“为什么没出来”“为什么会这样”的种种潜在解释,在扼腕或咬牙声中独自继续轻轻的言说,温婉隐忍背后是铁铮铮的风骨。

    于是我蹭上来说:今天又来写博了……

    昨天收到杨帆的Farewell Letter,说三年前的12月31日,他来PwC签offer,觥筹交错,两年前的12月31日,他在项目上忙得昏天黑地,一年前的12月31日,他在憧憬未来,今年的12月31日,是他在PwC的last day,明年的12月31日,还不知道会在哪里,一切未定。我不说我的三年前的12月31日,因为那时还没有那么多现实,也不说我的两年前的12月31日,因为那时还没有看见那么多现实,我说我的一年前的12月31日,那时看见了现实还能适时地忘却,心情轻快地跑去office加班,结束了急急地拖Shirley出去吃枣子树,枣子树队排得实在太长,只得拿了号跑去对面的振鼎鸡先喝个粥填填肚子,出来了看见枣子树还是没动静,又去买了一堆干粮巧克力的冲去PwC Center占领看倒计时演出的位子,有的看陈奕迅嘛,随便打发了2008年的最后一顿晚饭也值了。冲到三楼,发现有视野的位置都已经占满,又拿了巧克力贿赂人家让我们两个在人家的地盘上蹭一个角,这才算安定了。

    等了近两个小时,一个属于陈奕迅的小小的身影终于出现了,这才发现Center的大玻璃隔音效果实在太好,所有人只能屏住呼吸才能隐约听见在唱什么。虽然跪在某manager桌子旁的卡缝里贴着玻璃让呼出的热气从玻璃上反射到脸上看陈奕迅的感觉真的很切近很切近,足以让我兴奋一下了。只有在倒计时的时候,看着两边的烟花太过眩目地倾泻下来,才生出了怅然,也不知是不是因为跪得太久了,或者是盯着同一个人看得太久了,木掉了;烟花忽然这样耀眼,给闪得回不过神了吧。那天我和Shirley还有Shirley同学手牵在一起一直一直从新天地走到斜土路走到两点多种才打到车回家,三个女生在冰点下的深夜靠在一起走不停地说话,可以忘了寒冷和害怕。

    今年的12月31日,我无意于为了郭富城再走一遍斜土路,和Jessie吃了一顿丰盛的枣子树午餐,临时拖了拉拉去挤人头血拼,最后发现我不是能适于长期在一定密度以上的人堆中生存的动物,在新世界赶紧找了个货梯——因为给人乘的电梯根本挤不上——逃下来,从垃圾桶旁边的一个货梯出口离开了那栋楼。

    我不再能适时地忘却现实,可以平静地看在眼里,排不到队的枣子树,听不见声音的演唱会,打不到车的深夜,垃圾桶旁的出口,现实就像羽绒服上粘到的饭黏子,轻轻掸去即可。

关键词(Tag): 现实

台下

发表于 2009-08-09 01:27:08

    近来演出看得多,发现还是很喜欢台下的感觉。曾经也很喜欢台上的感觉,然而年月积累,竟发现自己在台上的记忆没有一次是好的,天赋不足,又懒得以勤补拙,每每从台上走下来总觉得脸上像蒙了一层灰,恨不能立即冲回去洗个改头换面没人认得出才好。给自己作得不行,终于止步于台下,顶顶多也就呆在幕后,太平了。

       
却原来也是适合呆在台下,整个的舞台,我照单全收。不论是混在90后人群中看“二手玫瑰”的东北二人转摇滚,还是坐在虹口足球场里感怀纵贯线的光阴,抑或是挤在台前扒着舞台仰头看The RoversLed Zeppelin,其实在夏夜看《红楼梦》《小团圆》也是相似的感觉,只是会多一份事不关己的冷漠。别人的舞台,演给我看的,总是珍惜这点荣幸,一头扎进去看;而台上台下总有幕布之隔,虽然扎进去也是在距离中观望,看到的总是好的,也是喜欢台下的理由。

       
看“二手玫瑰”的前两天才抱佛脚第一次听了他们的曲子,跑到现场还是听得老扎劲呃,被他们极其纯粹又醇厚的气韵吸引到,很流畅,痞得很畅快。之前看过球推荐的乐评,只有一个土生土长的东北人听“二手玫瑰”的音乐才能听得出东北社会多年的脓包,戳破了,说不尽的心酸。我于是便也觉得他们那幽的一默是在辛酸的现实里跌打滚爬出来的,经历了,承受了,无奈了,便不得不幽默了。辛酸的幽默,像卓别林,像麦兜,不想笑,又止不住地笑,笑过之后长长的怅然。

       
喜欢看演唱会从小就是的了,像“我来唱首歌给你们听”那样的亲切和亲近。这种感觉在旧时便是“奴有一段情呀,唱拨拉诸公听”或是“弹起了我的月琴唱首西江月,你且细细听”,只不过那时是走江湖卖艺讨生活的伶人用讨好的姿态请君听一曲,唱得好了,才有“莫辞更坐弹一曲”之请,才有encore之说。但这种“唱给你听”的诚恳和认真是一直存在的。一个好的艺人,抱起了琴,拿起了话筒,就应该是诚恳和认真的,他可以有迎合或取宠的意图,但他要一直有这样的心:“这是我认真做的作品,请你听。”就会感动人。

       
扒在舞台前看The Rovers就是这样的感动。我说The Rovers整个乐队的感觉是儒雅,不知道老牌的英式摇滚乐队是不是应该儒雅的,不过从大不列颠弥漫的古典的绅士风看来,可能也差得不远。喜欢The Rovers的低调内敛,没一点哗然或者浮夸,手里的活计都是勤勤恳恳的。所以做出来的音乐很细腻精巧,有工笔画的秀气,听两个小时也不会有摇滚过于厚重或者混沌的感觉,这个要赞一下球球的鼓,有力量又有很细致的层次,每次听都让人觉得很踏实很妥贴。

       
难得听The Rovers的大段solo觉得耐听,其实是喜欢solo营造的整个舞台,会听得忘了鼓掌忘了大喊大叫。常常听大段大段的音乐会很繁重,以前在交响乐赏析课上听了好多的“××(CcDdEeFfGgAaBb)大(小)调第××交响曲”,若不是李建平老师时不时会停下来讲解,不知道要听到哪国的云里雾里去。现在只记得他说单簧管的音色像加了糖和奶的咖啡,还有他在课上哼着某交响曲跳了几步宫廷舞。他是拉小提琴的,气质里有着交响乐的高雅。最终我还是搞不清楚考纲上那些“××(CcDdEeFfGgAaBb)大(小)调第××交响曲”哪个是哪个,还是dogcatcher支了高招,复习的时候用简谱把主题记在曲目后面开卷考好对照的,混了个A。后来也跑去过音乐厅听××爱乐乐团演奏“××(CcDdEeFfGgAaBb)大(小)调第××交响曲”,究竟因为没人讲解,一片混沌,不过跑回家耳朵觉得挺舒服的,然后睡眠也很好。交响乐容易混沌的原因之一是各种乐器的音色彼此相似和融合程度很高,据说钢琴少出现在交响乐就是因为音色太过独立,不像各种吹管乐器或是拉弦乐器不分彼此。民乐就不一样,听民乐比交响乐容易多了,民乐就是“磬儿、钹儿、铙儿一齐响”,苘苘圹圹一大堆,每一样乐器的音色都很明显,热闹非凡,听久了却容易头晕。jayvee曾经告诉过我民乐齐奏就是靠笙来调和各种乐器的音色的,听着好像真是这么回事。

       
又写成无轨电车了,好久违的感觉,草草收了场去。

光阴的故事

发表于 2009-07-14 23:50:18

        夏日的蠢蠢黄昏,有微风的天里,一颗心悸动不安,在落日迟迟的虹口体育场徘徊,回头见球球噗哧噗哧摇把蒲扇踱过来,手里拎个袋子。看着他发笑,他自己说,像是家里吃饱晚饭跑出来遛弯的。一圈晃下来,再晃一圈,就差不多能进场了。晃着,不想说话,喜欢这个黄昏。

        内场后区第二排的位子物超所值,打量着舞台的视野和角度,欢喜着兴奋起来。座位上放的中国移动袋子里的吹气棒,吹足了两根敲在一起梆梆响,捏着五根粗粗的荧光棒,行头很满意。离开场二十分钟,场子里随意放着歌,球犯了业余职业病,拿吹气棒在前排椅背上打节奏;我犯了人来疯,跟着乱敲。进场的人在眼前走过来走过去,擦着一排排椅子挤过来挤过去,该要走完了吧。

        朴素却热情地出场,很与资深音乐人的定位搭调,无需渲染的元素,张力全在音乐的感觉里。觉着像是见到了几个很久以前就认识又很多年没联系的人,有种需要回回温的亲切。多年前的用来记录记忆的音乐,开始翻腾。

        早些,再早些,初中预备班,放学了,教学楼后的花坛前,一个双卡外放录音机搁在语文老师办公室的窗台上,插着办公室里的插座。同一段磁带一遍遍地卷着,放了又倒,唱着“唱出你的热情伸出你的双手让我拥抱着你的梦”,几个小女孩手里做着小花盛开的形状,穿喇叭裙,转呀转呀,一次次变换着队形,为了参加几周后学校艺术节的舞蹈比赛。一首歌不知排了多少遍,最后还是竞争不过高中部的大人们,没有决赛。哭得眼睛肿起来,后来有好久,听见这歌就忍不住要难过。

        高一,有了黑底色金色喷漆的新吉他,周一下午梧桐树荫下底楼的教室里,郑坚华老师一边拍着琴箱一边念着“一拍两拍三拍四拍”,叫大家一起弹一遍《海上花》,听见他的拖鞋在教室里拖来拖去。弹得好慢,拖着音唱。唱到一句“转身浪影汹涌没红尘 残留水纹 空留遗恨 愿只愿他生 昨日的生命能相随 永生永世不离分”,惊为天人,那么悠远的曲子,不沾尘嚣的词,飘渺有遁世的味道,也是第一次记住一个创作者的名字叫罗大佑。好多的和弦换来换去,练了好久才连起来,一直弹到腻掉,也只会《兰花草》和《海上花》两首歌。

        右手的分解和弦开始变化,要学着用吉他读谱唱谱。我单肩背着吉他从梧桐树下的小教室走出来,琴包里多了两张复印的简谱,早早走进食堂吃晚饭,想着等一下要好好地把那首歌练出来——坐在食堂里旁边座位上放一把吉他总是让人多看几眼的资本。上晚自习前一个人呆着的寝室里,吉他的单音回荡,唱着“春天的花开 秋天的风 以及冬天的落阳”,那时并不是冬天,然而阳台上有落阳,忍不住想“再次的见面我们又经历了多少的路程 不再是旧日熟悉的我有着旧日狂热的梦 也不是旧日熟悉的你有着依然的笑容”,那时会是什么样的。第一次自己读谱学会一首歌,6/8拍的和弦,稳稳地弹,不太难。隔壁女生一脸着迷地跑来问,这么好听,谁的歌?罗大佑。

        简装吉他教材里往后翻翻到《》,正是迷陆小曼的时候,看见词作者那栏写着徐志摩的名字忍不住兴奋,曲作者看到罗大佑,又开始拿指尖敲着桌子唱谱,唱下来已经不那么费力,也会了一点编配和弦,给自己配了一个最简单的弹法,那么得意。像诗一样的优美深沉,流水一般低缓的旋律,在已经泛黄的书页里。
 
        那本简装教材里的歌都弹完,可以不看谱子弹《爱的代价》了。逮着机会就抱把吉他弹着唱,乐得让人跟着和。在很年轻的时候唱“还记得年少时的梦吗”,就已经能体会当自己不再那么年轻时的感怀,所以我对年月一直很自知,一直小心翼翼地会留些什么给未来的自己,写完的整本日记,书信,白描画,歌,吉他,文集。高一,就这么过了。

        听见罗大佑在台上说,2000年的时候来过上海开个唱,九年了,大家都没变,我也没变,我还是很青春么。莞尔。张爱玲说的,对于中年以后的人,十年八年都好像是指缝间的事。可是对于年青人,三年五载就可以是一生一世。同理。有一些年月是可以无限放大的,55岁的罗大佑唱着自己20岁时写的歌,其实感觉相差无几,每个人的青春都有张不变的脸。

        就像无论什么时候听阿哲的歌,永远听不腻他的音色,在纯净的基调中高亢或压抑,心情也在纯粹的底色中热烈或忧伤。对李宗盛大哥的作品是从阿哲开始熟悉的,据说他给一大圈人做过音乐之后,再回来帮阿哲做《爱不留》,就评价了一句“还是你比较会唱歌”,当时甚感欣慰。大哥的词押韵功底深厚,几乎每句都押韵,却押得不着痕迹,用球的话叫没有匠气。最喜欢压“ei”韵的歌,唱来有说不尽的缠绵,像《为你我受冷风吹》。这么一个长得有点像大力水手、笑起来有点油腔滑调的半老头儿,在台前在他的音乐里那么沉醉,一个人在偌大的舞台上唱“往事不要再提”,灯光打在他的白礼服上,拖出长长的影子。副歌没有一问一答的痴缠,没有一个温婉柔美的声音来中和他糙糙的嗓音,难掩凄凉。“将往事留在风中”之后接“有人问我你究竟是哪里好 这么多年我还忘不了”,一段结束又一次“往事不要再提”。周华健说他唱完回后台脸上不知是汗是泪,做音乐的资深老头子在自己的音乐里面其实是个管不住自己的孩子。

        安可完从椅子上跳下来,刚才被乱挥乱敲的荧光棒已是将尽欲眠,散场的体育场上空依然有微风,球去踩扔在地上的吹气棒,一踩一个爆,一脸顽劣,看他刚才跟着吼的样子就知道也如我一般做过梦了,于是一时还没出来,留在陪他长大的歌里,呆在孩子的角色里,继续过瘾。用音乐来记载岁月的人是幸福的,如罗大佑,如李宗盛,如我,如球球,也许流水它带走光阴的故事改变了我们,然而有歌,有音乐,总能留存下一些不变的东西,不想变,也不会变。
 

高原 · 雪山 · 静湖 · 一直是旅途

发表于 2009-06-24 00:05:19

    云南之行是漫长又仓促的,一半的时间用来赶路,总是连着四五个小时在车上颠簸,一圈一圈的盘山公路上去了又下来,足够消化掉上一站匆匆而过的欣喜。同车的散客团里遇到只身从深圳跑来的维尼姐姐,是那种足迹无数的驴友,听她的游记是可以半天接不上一句话的。说就是给自己放个假,行程不定,已经在丽江发了三天呆,于是找个散客团爬爬山,之后可能去兰溪,也可能不去了。她说,走多了,看什么都无所谓,惟旅行的感觉而已。

    那似乎就成了我的整个行程的题记。旅途寂寞,崇山峻岭隔绝着,行囊的笨重愈显得孑然一身的单薄,车窗外飞驰的景物总是相似,但是有倾洒一路的阳光和思绪一起纷飞。一车来自天南海北的散客一路同行,不必知道谁是谁,只是日落以后再要翻山越岭不会因为孤单感到害怕,有的时候需要的可能就只是这样一个陌生的人群,有一个座位可以安置其中,让人感觉到安心,却不会有谁来侵犯到谁的空间,距离刚刚好。能碰到维尼姐姐那样能聊得起来的人,纯属运气,我们两个刚从牢里放出来的听她从西藏说到欧洲,在离家千里之外的大山深处YY更远更高的山川,长长的旅途也活了起来。

    再就是路边买的草莓,山里人自家种的,刚摘起来,十块钱一大筐,个头最大的有半个小拳头那么大,鲜艳欲滴,一大口咬下去,又凉又甜的汁里有阳光的味道,咬掉了剩下根拿在手里,一朵朵翠绿的,也好看。

    西部的日出晚日落也晚,六点多起床就能看日出,到晚上八点才近黄昏,天如果够晴朗,入了夜星星堆满天,密得像梵高的画,夜空蓝得很深很深。到丽江的第一个晚上,我和熊坐在接机的小面包车里,各自趴着两边的车窗一路仰望星斗,哈着腰,歪着仰起脑袋,仿佛在看两个小孩子的童话。

    初到青藏高原的时候正是黄昏迟迟,爬了一天山倒在车里昏昏沉沉,车窗外出现余晖中的牧场,稀稀落落搭着一些木头架子,搭成大大的“卅”字形,后来知道那是藏民晒青稞用的。听见李导说,我们到了青藏高原的最南端。

    我事先并不知道会途经青藏高原,只觉得不可思议。置身这片土地上就是不可思议的,人们紧挨着自己无法涉足的领域生存,时时经受着与自然的对峙和妥协,在这里,对生存的信仰与膜拜是最浓郁的主题。像传说中的香格里拉,是藏民心目中的天堂,然而真正的香格里拉只是个口耳相传的意境而已,有雪山,有草原,有遍地花开,有阳光,有牛羊,当自然看上去不再荒蛮与严酷,就是他们的天堂。

    他们至今流传着原始的舞蹈——一个年轻力壮的汉子,围着篝火不停地跳跃翻身打转,一边有人把刚烤好的整只牦牛高举过头送来给客人享用,仍然看得到他们对火和食物的原始的崇奉。席间常有家中长辈来给客人祝酒,藏民从来不会吝啬给客人的祝福,倒满酥油茶和青稞酒,端起酒杯,每次都要喊过“扎西德烈”(藏语的祝福语)再一饮而尽,随后用汉语说祝大家身体健康,生活幸福,要不是亲耳听见,很难想象他们发声方式的特别,那么低的语调,每一个音节都像是有深不可测的共鸣腔,着实地穿透周围的空间,掷地有声,余音了然,听他们唱歌只需要音准,音质似乎是与生俱来的。

    在连氧气都打折扣的土地上,他们用热烈犷悍来支撑着自己对抗着对他们并不宽厚的自然,信仰也变得单纯执念。说起话来有点羞涩的小喇嘛,站在太阳底下,眼睛眯成一条缝,看起来像总是笑笑的,说从十几岁出了家就几乎不回家了,一直住在寺里,问他后不后悔,说有时候有一点后悔有时候不后悔。

    他说这里的僧人每年都会去梅里。梅里是藏传佛教的神山,每年都会有信徒用五体投地的姿势膜拜它绕行一圈,日夜不停歇,叫做朝圣。梅里的雪峰据说有变幻无常的暴风雪和雪崩,至今没有人登过顶,因为它的神秘不可攀越,于是被选作了一个神化的寄托——这里的人们都要比别人更知道人之于自然的无奈和无力,仿佛他们的生存都是自然的宽厚和恩赐,他们只有完全地臣服和尊崇,才能诉求平安。

    去梅里的路上会先经过一座叫白马的小小的雪山,如同它的名字一样俊美。我跑去离山顶不远的积雪上,近在咫尺的山头就藏在一抹一抹的白云里,直射的阳光穿透云朵照在积雪上散成迷幻的荧白,好像不那么遥远的天空也给照得泛了白,不再是湛蓝湛蓝的。石子路旁两块竖石像远古的碑,高过雪山峰,高过白云,立在天地的尽头,我被一种苍凉孤寂的感觉震慑,那么强烈却无关任何一种情感,它就是在意识的断层处震慑而已。

    我喜欢这座俊美的小雪山胜过梅里,不管它四千多米的海拔一脚深一脚更深地往雪峰高处爬,雪地里的荧白亮得刺眼,风掠过各个山头一路爽朗地呼啸着,我终于承认爬不到山顶的时候,转个身,一屁股坐在雪上,一爪子一爪子扒着雪划下来,捏着冻得几乎没了知觉的手,笑出了声。然后站在大路上晒屁股,到底离太阳近,一会儿就干了。

    于是觉得连日的山路颠簸是值得的,司机累的时候跟着他听芙蓉姐夫的歌也是值得的,在飞来寺七个人吃三盆草对付一顿饭也是值得的,很偶尔会路过山里的小县城,像德钦和奔子栏,每次都要想起《非诚勿扰》里那段:“先坐飞机到昆明,再坐一天的长途车到蒙自,再坐汽车到屏边,再坐一天的拖拉机,一天的牛车就到我们家了。”泸沽湖也是这么一个地方,离丽江单程七小时,但最后七小时的奔波只消于水中一片云的倒影。

    我坐在木船上,黝黑的年轻人卖力地划着桨,桨割破蓝绿色的酽酽的湖水,撒下一捧晶石,湖水摇曳着融化了晶石,很快又酽酽如镜。真的置身画中,反而感觉平静,在一个人的如画世界里,很太平,这个世界里的一切都归自己,可以恣意玩味,任凭自己。透明地蓝的天,润泽地蓝的水,水里的丝丝的云,长着水草的泥石的浅滩,浅滩旁木板铺的码头,宽宽的一道一道,码头上两棵小柳树歪斜着交错着,晨曦里并排泊着猪槽船。里格半岛最末端,“彼岸”的水边平台上,一张沙发,一挂红纱窗帘,一条柳枝,一汪湖水,一束阳光,一杯茶,一个人,一上午,就是一辈子。

    离开那天,我和熊坐在码头上等太阳升起,屈着膝盖,抱着,两只灰灰的跑鞋踩在临水那块木板的边上,正下方水底椭圆形石块的缝隙间,几根茎牵着几朵白色小骨朵漂在水面上。我从未像那时候那样沉静过,也没有像那时候那样像自己过。如果能饮下漂泊,如果能习惯寂寞,那么一直是旅途,是不是也是幸福的着落呢?

关键词(Tag): 旅途